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点击数:285

各专业班级、各学生团体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奖优促学,树立典型,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拟定于9月16日-9月23日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职业教育培训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本次评优工作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职业教育培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职业教育培训学生纪律评价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职业教育培训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

二、评选范围

个人评优范围:2019级、2020级、2021在校学生

集体评优范围:各专业班级、宿舍和在册备案的学生团体

三、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1、优秀班集体

2优秀学生团体

3、优秀学生宿舍

(二)个人奖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4、社会实践标兵

5、优秀青年志愿者

(三)奖学金

1、学习标兵(一、二、三等奖学金)

2、组织能力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学金

4、文体优胜奖学金

、评选程序

1申请评选时间:9月16日-9月18日

各奖项由班级、个人申请,集体奖项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奖项的申材料。申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由各专业统一收取进行初评。

2汇总上报时间:919

各专业初评工作结束后要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按照要求上报学院

3、审核评定时间:920-921

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复审。

4公示批准时间:922-923

评优名单复审通过后在学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并开展表彰大会。(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评选工作与优良学风、班风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2、评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开展评优推荐工作;严把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3、注重评优过程,重典型挖掘、重典型树立、重典型推介、重典型示范。

4.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院将取消该集体或者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5、各班级或学生团体准备的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要按照样本格式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综合材料,电子表格请发送至邮箱158332097@QQ.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中午12:00。 



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中心职业培训部

20219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