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同学们积极备考,提高学习效率,根据学生管理规定,自即日起,就学习纪律做以下强调:
1、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身携带手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课前须将手机放在指定地点并调至静音状态。第一次发现违纪使用手机行为,辅导员代为保管一周,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二次发现违纪使用手机行为,辅导员代为保管至学期末,并给予相应处分。
2、学生在大型考试备考期间必须端正学习态度,上课及晚自习严禁迟到、早退、旷课,一经发现,违纪次数按双倍累积,并给予相应处分。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取消评优资格。
本通知自下发当日开始执行,请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力争取得好的学习成绩!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培训部
2018年3月30日